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国家、省、校奖助学金以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的具体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威廉希尔体育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负责每年度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落实工作,下设“资助办公室”,挂靠威廉希尔体育分团委办公室。严格遵照《江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条例》、《威廉希尔体育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性,确保各项奖助学金落实到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身上。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奖学金主要包括:
(一)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学生奖助学金;
(二)社会各界及个人自愿捐资在我院设立的贫困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助学金;
(三)学院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学生奖助学金;
(四)其它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学生奖助学金。
第二章 评定
第四条 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条件、范围、程序等严格按照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进行。按照个人申请、辅导员考核、学院资助委员会讨论最终确定。
第五条 公示。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结果需在院内公共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公示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的共同监督。
第六条 奖助学金资格的取消与变更
(一)学生因违纪或其他原因被给予处分的,取消当学期奖助学金的相关评定资格;
(二)休学的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
(四)自动申请退学的学生从退学之日起取消评定资格。
第三章 发放
第七条 奖助学金的使用发放应遵循优先满足基本生活费用开支的原则,酌情偿还欠、缓费用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原则。
第八条 有欠、缓费用的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债务的学生所获得的奖助学金,在保证基本生活学习费用开支的前提下偿还费用与债务。
第九条 学生所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不发放现金,由学院统一转入个人的银行卡或校园卡。
第十条 在公示或发放奖助学金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获奖学生或更换奖项时,个人须以文本形式提出申请,由学院审定是否予以更换。
第十一条 在发放奖助学金过程中,若获奖学生银行卡遗失或账号有误导致奖助学金无法顺利发放,获奖学生应在学院发出修改账号通知后的一周内重新上报正确账号,上报要求参照以上各条。若未在要求时限内上报,责任由学生本人共同承担。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追偿,学院将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挪用、侵吞、冒领学生奖助学金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在奖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违反具体的评定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应取消本系的相应分配名额,并报请学院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颁布之前施行的各项奖学金管理使用办法与本办法不相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威廉希尔体育。
威廉希尔体育
2012.10